三種不同領域的創作抄襲

這兩天手機遊戲界最熱門的消息就是「暴雪對《刀塔傳奇》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提起刑事告訴」這篇官方公告,標題直接點出「著作權法」以及「商標法」,被告的是台灣的代理商「樂檬科技有限公司」,且是提起「刑事告訴」。

而在 3/19 國外的新聞 Courthouse News 才指出《刀塔傳奇》的開發商莉莉絲在美國聯邦法院對《英雄無畏(Heroes Charge)》的開發商 UCool 違反著作權。

也有前輩寫了一篇「螳螂捕蟬,黃雀在後」,當中分析到在暴雪對《刀塔傳奇》提出告訴前,《刀塔傳奇》也已經向另一款手機遊戲《英雄無畏》提出告訴。當中也有提到官方所提供的證據影片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video.php?v=1577087785877567

影片中安裝《英雄無畏》,接著利用特殊的流程,竟然可以在《英雄無畏》中看到「LILITH GAMES」字樣。

最後也提到了《神魔之塔》與《龍族拼圖》這兩款玩法類似的遊戲,到底有沒有抄襲的法律問題。

這三個事件,分別是三種不同領域的創作抄襲:
1. 程式碼抄襲(RD)
2. 外觀設計抄襲(UI)
3. 遊戲介面與玩法抄襲(PM)

《英雄無畏》抄襲《刀塔傳奇》屬於第 1 種及第 3 種,連程式碼裡面的彩蛋都抄進去了,這類的抄襲透過程式碼分析工具也較容易分析出來,就算外觀整套圖換掉,遊戲架構與玩法等仍然會如出一轍。

《刀塔傳奇》抄襲《魔獸爭霸》及《魔獸世界》中知名重要角色及經典遊戲世界場景,屬於第 2 種,這類型可能是完全照抄(無法區分)或是參考(神似或是雷同),如果是後者,界定較為困難;但若是前者,就算只有外觀或場景照抄,程式碼與遊戲玩法完全不一樣,仍然會構成抄襲。

而《神魔之塔》抄襲《龍族拼圖》屬於第 3 種,遊戲介面與架構神似,初期玩法也雷同,像是一個隊伍皆由 1 個隊長與 4 個成員,外加一個朋友隊伍的隊長所組成,都是在 6×5 格子內,移動不同顏色的物件達到連線消除,消除的判定規則也一樣,上述提到的每個獨立元素,可能都不是《龍族拼圖》原創,但《龍族拼圖》將這些元素組合成新的玩法,是這個遊戲創新的部分,直到《神魔之塔》後期出現「公會」玩法等,才是《龍族拼圖》中沒有出現的設計。不過兩個遊戲的故事背景與外觀完全不同,這類型的抄襲,則較難舉證,有時也以「山寨」稱之。

參考:聽 BELP 談山寨的界限在哪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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